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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3-29 14:18 来源: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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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全市80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二是自查制度落实到位。根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情况,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对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报告食品安全风险,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三是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指导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数据库,加大抽查考核力度,对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考核,覆盖率及合格率均计划完成100%。

(二)持续推进“浙食链”系统应用。推进农贸市场、大型食品批发企业、校园食品配送中心、大型商超和重点食品经营单位上链,并向学校、机关、企事业食堂延伸。2022年,全市计划实现67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全覆盖,同时通过“浙食链”系统的投入使用,促使生产企业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实现“批批检测”。做实重点品种“样样赋码”,引导生产企业“应赋尽赋”,不断提升“赋码率”和“显示率”。

(三)推进“阳光”系列提质扩面。推进“阳光工厂”2.0 CCP版本建设,依托省局开发的“CCP在线”智控模块,今年计划完成11家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升级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开展“护航省运”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坚持“高标准、高安全、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一书两图”(任务书、架构图、作战图)和各项工作指引的制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好食材供应商遴选和供餐单位的检查评估,安排监管人员驻点保障。以“浙食链”为依托,计划实现亚运省运食品品种和批次检测100%全覆盖。

(六)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聚焦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落实《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月一行动”总体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乳制品、肉制品、节日食品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七)落实放心超市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规范提升活动,确保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100%公开展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100%闭环管理。

(八)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建设要求,落实抽检计划。食品抽检分离计划完成3000批次以上。所有抽检信息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食品安全专栏”进行公示。认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十)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材料、压缩时间,全面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上审批和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全程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