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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11:02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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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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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水库水电运行中心横锦一级电站项目

东阳市东阳江镇横锦村之东

东阳市水库水电运行中心

坝后式水电站,现装有 4 台机组(2×4000kW+1×500 kW +1 × 1250 kW),总装机容量为97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500万kW∙h。

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定期清运。远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入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加强水轮机、发电机的隔声处理,确保周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类标准

固废:含渣滤纸、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924420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C幢3楼投资项目审批后台服务区(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