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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与爱“童”行 护苗茁壮成长

发布日期: 2023-06-15 10:44 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今天的少年儿童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的言语谆谆,如春风,如朝露,滋养着少年儿童成长为中华民族的参天大树,公证从业人员是辛勤的园丁,为小树苗的成长保驾护航。

声明公证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顾某夫妇欲将两人及儿子顾小某共同共有的一套房屋进行转让,因顾小某尚未成年,无法独立实施房屋买卖行为,故顾某夫妇向东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声明公证,证明房屋转让系符合“为了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并承诺转让款项将用于保障顾小某以后的居住、生活、教育、医疗等。

抚养权变更公证

助力未成年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徐某和陈某婚后育有一女徐小某。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徐小某由父亲徐某抚养。现为了让徐小某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徐某和陈某决定变更徐小某的抚养权,将徐小某的户口迁至母亲陈某处,并由陈某抚养徐小某。故,徐某和陈某向东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

在受理涉及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行使财产行为或对被监护人生活有重大改变的公证事项时,除了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进行常规性审查外,公证员尤其要注意监护人实施的行为是否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是否有利于被监护人健康成长,更要在考虑被监护人年龄、认知能力等的基础上,充分询问被监护人本人的意思,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东阳市公证处

编辑、校对:马瑾凯

一审:金垚垚

二审:马正燕

终审:吴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