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593H/2023-16804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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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阳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21 17:38 |
文号: | 东教〔2023〕27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网上报名及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幼儿园网上报名及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浙有善育”的要求,扩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不断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和办学行为,努力为家长提供更便捷的报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
二、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确保家长清晰报名流程。
(二)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
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幼儿园园长为报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公办中心(实验)幼儿园负责各自管理区域民办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的具体审核、指导与监督。
(三)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除吴宁、白云区域统筹划分招生服务区外,其他乡镇街道原则上以公办中心(实验)幼儿园为管理区域,相对就近合理划分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
(四)坚持适龄优先的原则
基于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需求。同时,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实施“托幼一体化”服务,根据相关要求设立托班。
(五)坚持规范班额的原则
按照省定班额标准,严格控制幼儿园招生规模,规范落实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严控“大班额”的出现。
三、招生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幼儿园要按照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审核,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由各公办(实验)中心幼儿园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开招生信息。教育局公示全市幼儿园招生名单及幼儿园基本信息,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三)规范招生程序。全市幼儿园统一在“浙里办”平台实施报名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须将录取结果及时告知幼儿家长。实行电脑派号录取的公办幼儿园,可将双(多)胞胎幼儿并号绑定进行派位。
四、平台报名录取相关规定
(一)报名对象
1.只招收起始年段的幼儿园报名对象为2周岁(托班)或3周岁(小班)幼儿;
2.新开办的幼儿园报名对象为2周岁至5周岁幼儿;
3.非起始年龄段有招生需求的幼儿园按要求列入平台报名。
(二)报名时间
按照《东阳市2023年幼儿园网上报名及招生工作时间预安排》(附后)执行。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网上报名,入园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全市统一的报名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幼儿报名须由其父母(监护人)通过“浙里办”手机APP中的“东阳新生报名”应用进行网上报名。
2.自主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由父母(监护人)就近自主选择幼儿园报名,一次同时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
(四)录取办法
1.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
吴宁、白云街道辖区的公办幼儿园
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有户籍(户籍时间截止为报名系统开启前一日)或父母有住房房产证的(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服务区内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均可报名。如报名审核后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报名审核后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市公证处电脑随机派号录取。
其他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分类基本规则
A类:适龄幼儿招生服务区内有户籍(户籍时间截止为报名系统开启前一日)。
B类:适龄幼儿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内有住房房产证(有效房产证取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C类:东阳户籍适龄幼儿,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内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在招生服务区内经商办厂一年以上),以用人单位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父母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年限长短录取。
D类:非东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居住从业满一年,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父母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年限长短录取。
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公办中心(实验)幼儿园根据区域实际制定,录取顺序参照上述顺序。
3.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按照相关政策,优先满足配套小区居住适龄幼儿的入园。如报名审核后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报名审核后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时间先后录取。
小区招生后,还有空余名额,相对就近划定相应的招生服务区,实施与总园一致的录取方式。如派号录取的,派号录取时间与总园派号录取时间保持一致。
3.民办幼儿园
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规模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规模数的,按照招生方案中发布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其他部门、社团、集体举办幼儿园
该类幼儿园由各举办主体制定招生方案,并负责解释。
五、其他
(一)特殊幼儿入园: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前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适合的保育和教育。
(二)政策性优待对象入园:列入政策性优待的入园对象,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入园。
(三)长幼随园入园:妥善推行“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实施分类招生的幼儿园,同类别情况优先录取。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的协调和监管。
(二)严守招生纪律。全市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幼儿园违反规定进行招生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
(三)规范招生宣传。任何幼儿园未经市教育局审批或备案,均不得在新闻媒体或其他场所发布招生广告和进行变相招生宣传,要按照教育局统一部署的时间实施报名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6655103;
监督举报电话:866881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092966。
招生过程中,若市委、市政府另有相关规定的,将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意见解释权属东阳市教育局。
附件:东阳市2023年幼儿园网上报名及招生工作时间预安排.docx
东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东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