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沿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17 14:51 来源: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本申请指南包含《东阳市农家乐创建项目立项》《示范性家庭农场和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指南》。

1.东阳市农家乐创建项目立项指南

一、补助对象

市级及以上农家乐集聚村、农家乐特色点、星级经营户(点)及创建3A级景区村庄的农家乐经营户。

二、创建项目的认定条件

(一)农家乐集聚村。农家乐集聚村分为东阳市级、金华市级及省级。东阳市级农家乐集聚村认定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水特色优势产业,由村农户创办“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特征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村。

认定条件:

1.村内农家乐经营户数至少占行政村总户数10%或村内农家乐经营户数达到10户(含)以上,且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餐饮许可、消防证明、临时排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关经营证照;

2.村容村貌整洁,村内基础设施完善;

3.村内有农家乐自律组织,自律组织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服务和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品牌宣传、营销推介、业务培训等工作。金华级和省级农家乐集聚村认定对象和条件按照金华市和浙江省有关农家乐集聚村认定办法执行。

(二)农家乐特色点。农家乐特色点分为东阳市级、金华市级及省级。东阳市级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依托当地自然生态环境、文化底蕴、民俗风情和农、林、水产业基地由农户个体、工商业主、乡村集体独资、合资、集资创办,体现“三农”特色的观光、娱乐、运动、餐饮、住宿、购物为一体农家乐。

认定条件:

1.具备农家乐经营能力,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餐饮许可、消防证明、临时排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

2.依托的农业产业项目具有较大规模(农业100亩以上,林业200亩以上,渔业50亩以上),且生态高效,兼有休闲观光功能。金华级和省级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对象和条件按照金华市和浙江省有关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办法执行。

(三)星级经营户(点)。星级经营户(点)分为一至五星级,其认定对象和条件按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执行(创建3A级景区村庄评定二星级农家乐经营户2-3家)。

三、补助标准

1.新评定为东阳市级集聚村的补助20万元,评定为金华市级、省级农家乐集聚村的,分别补助10万元。

2.新评定为东阳市级、金华市级 、省级农家乐特色点的,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的补助。

3.新评定为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的,一、二星级(市评)补助2万元、三星级(金华评)补助2.5万元,四星级(省评)补助3万元,五星级(省评)补助3.5万元。按照鼓励示范带动的原则,每个农家乐集聚村评定一、二星级(市评)经营户户数一般不超过15户。

4.农家乐集聚村、特色点及星级经营户参加农家乐主管部门组织的旅交会、推介会给予补助,省级0.3万元、金华级0.2万元;参加农家乐主管部门组织农家菜烹饪比赛的给予补助,省级1万元、金华级0.8万元。

5.当年度同时被认定命名2个以上称号的,补助资金按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补助。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东阳市级农家乐集聚村、特色点,一、二星级经营户(点)的,需提供申报表(见附件)和相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申报表经所在地镇乡街道签署意见后,一式二份上报市农办。市农办、旅游局等部门联合评定,对合格的下文公布。

2.金华市级和省级农家乐集聚村、特色点和三星级以上经营户(点)按照逐级认定原则,在已认定为东阳市级农家乐集聚村、特色点,一、二星级经营户(点)的基础上,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向金华市、省逐级推荐,由金华市、省相关部门考核评定。其资金补助,按照省、市命名文件安排以奖代补。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东阳市市级农家乐集聚村申报表

2. 东阳市市级农家乐特色点申报表

3. 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

级(一、二星级)评定申报表


附件1

东阳市市级农家乐集聚村申报表


农家乐名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负 责 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农家乐

经营户数

(户)


基地面积

(亩、㎡)


基地项目

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吸纳就业人员(人)


预计年经营

服务收入

(万元)


年销售的农副

产品名称及收入(万元)


年接待

游客人数

(人次)


餐饮位数

(个)


床位数(张)


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业绩、基础设施、制度建设、休闲旅游特色、发展趋势等):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旅游局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市农办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东阳市市级农家乐特色点申报表


农家乐名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负 责 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承包面积

(亩)


其中基地面积

(亩、㎡)


基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吸纳就业人员(人)


预计年经营

服务收入

(万元)


年销售的农副

产品名称及收入

(万元)


年接待

游客人数

(人次)


餐饮位数(个)


床位数

(张)


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业绩、基础设施、制度建设、休闲旅游特色、发展趋势等):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旅游局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市农办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

星级(一、二星级)评定申报表



农家乐名称


业 主 姓 名


地     址


餐位数(个)


床位数(个)


开 业 时 间


电     话


从业

人数

传     真


自      测      分  

镇(乡)、

街道审核分

县审核分

现有星级等次

申报星级等次

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业绩、基础设施、制度建设、休闲旅游特色、发展趋势等)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旅游局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市农办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2.示范性家庭农场和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指南


各镇乡(街道)农办:

根据省、金华市要求,为推动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提升,现就做好2022年度东阳市示范性家庭农场、东阳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和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东阳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各镇乡(街道)按《东阳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管理办法(试行)》(东农〔2014〕36号)要求,指导当地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填写申报表,做好审核工作,并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要求于9月30日前通过东阳市最多跑一次平台上报,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并附《东阳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二、开展东阳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各镇乡(街道)按照《东阳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东农〔2012〕139号)要求,指导当地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填写申报表,做好审核工作,并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要求于9月30日前通过东阳市最多跑一次平台上报,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并附《东阳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三、开展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工作。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不仅有助于家庭农场经营主体提升规范管理能力,也是做好家庭农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便于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经营动态的掌握。各镇乡街道可以先试点示范,再全面推开,通过组织培训会、视频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引导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学会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

东阳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和汇总表(样式)、东阳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申报表和汇总表(样式)、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使用说明及相关政策文件可从东阳农经QQ群文件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