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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里买玉镯,被忽悠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 2024-01-29 09:46 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走深走实,省行政复议局从全省各地近年来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选取了部分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期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的共识和意识,促进各级行政机关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期以案释法

一起来看一件

因在直播间买玉镯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例

01【案情介绍】

前段时间,赵女士突然迷上了直播购物。一次偶然,赵女士进入了一家网络平台翡翠工厂直播间,直播间里展示着琳琅满目的翡翠毛坯玉镯,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据主播小黑介绍,这些玉坯来自天然玉石,可以根据买家要求加工成不同款式,并附有鉴定证书,赵女士越看越心动。一连几天,赵女士持续关注了几场直播,“秒杀”越来越娴熟,终于花费了5000多元抢到了五只心仪的手镯。十几天后,赵女士收到了自己的“战利品”,和预想的一样,尺寸款式都合适,还附有香港某鉴定中心的证书和精美的包装盒。

一日,赵女士听一位小姐妹说,直播间里买东西可能不靠谱,小心被忽悠。赵女士有些疑虑,决定去鉴定机构鉴定一下这些手镯的真伪。结果让赵女士大跌眼镜,鉴定结论显示五只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这意味着赵女士辛辛苦苦守着直播间“秒杀”的手镯都不是天然翡翠手镯。赵女士去找客服理论,客服告知赵女士直播行为与店铺无关,他们出售的手镯没有标识过天然翡翠手镯。赵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调取了赵女士购买手镯时的交易信息,上面明确写着不附带证书,市场监管部门据此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赵女士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决定不服气,到信访部门信访。经信访引流,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了此案。

复议机构依职权向交易平台调取了赵女士购买手镯时的直播视频,认为商家在直播间对商品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存在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的不予立案决定事实认定不清。复议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释明复议观点后,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撤回了不予立案决定,对直播间虚假宣传一案立案调查,并协调商家赔偿了赵女士的损失,赵女士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02【温馨提醒】

图片源于网络

网络直播营销是指商家、主播等参与者在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平台上以直播形式向用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新业态、一种社会化营销方式,对于消费者而言,在享受这种“秒杀”的消费体验的同时也要抑制住冲动,理性消费。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而言,在大力营造氛围推广产品的同时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尤为关键,这不仅是电商的道德行为准则也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责任。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而言,面对内容广泛、转瞬即逝的直播活动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水平至关重要。经营者诚信、行业加强自律和政府有效监管三者有机结合,才会让直播更精彩。

03【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22〕8号】

第十一条 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其工作人员在网络直播中因虚假宣传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开展自营业务销售商品,消费者主张其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