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11-12 10:46 来源: 市教育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东阳市教育局 机构负责人: 陈建强
联系方式: 0579-86655333 机构地址: 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市行政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日(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冬令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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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指导、协调本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研究、指导、组织基础教育中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负责制定全市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教材建设、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实施办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和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六)负责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学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做好本系统编制、招聘等工作。

(七)管理全市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开展全市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东阳”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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