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编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工作;管理本辖区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人民武装、司法行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3.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4.办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4451.45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4451.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69万元,增长9.4%,主要是项目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8.45万元,占91.8%;政府性基金收入363万元,占8.2%。
(三)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4451.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69万元,增长9.4%,主要是项目的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0.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5.7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7.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85.42万元,占60.3%;日常公用支出287.57万元,占6.5%;项目支出1478.46万元,占33.2%。
(四)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5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088.45万元、政府性基金3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0.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5.7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7.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7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88.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69万元,增长0.5%,主要是项目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0.28万元,占37%;公共安全支出26.84万元,占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7.27万元,占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44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157.42万元,占3.9%;城乡社区支出422.79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1007.63万元,占2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87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193.84万元,占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7万元,占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93.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9.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1.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7.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行政运行(款)15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事业运行(款)2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7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项)行政运行(款)26.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38.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66.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7.44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修缮经费。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影视支出(项)4.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2.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5.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6.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类)147.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6.5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8.8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83.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364.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24.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13.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
(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5.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4.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3.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10.0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
(六)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6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6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6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36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八)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 0.2%,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用于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本机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7.5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78.4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