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86Q/2024-20999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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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4 10:53 |
文号: | 东发改价格〔2024〕1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调整东阳市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规定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2-04
10:53
市各出租车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调整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规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将春节期间(除夕零时起至正月初六晚二十四时止)本市巡游客运出租车可在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的规定,调整为春节期间(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春节放假调休时间起始日期的零时起至截止日期的二十四时止)本市巡游客运出租车可在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其他相关事项按《关于东阳市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的批复》(东发改价格〔2021〕5号)等文件执行,上级另有专门规定的,按专门规定执行。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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