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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4年5月)

发布日期:2024-05-31 16:23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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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批准时间

有效期至

东阳许洪信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东阳市吴宁街道东岘社区吴宁东路96号102-103室

*洪信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GD051]

2024/5/7

2029/5/6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批准时间

有效期至

东阳市湖溪镇中心卫生院(东阳市医共体人民医院工作中心湖溪分院)

东阳市湖溪镇新兴路133号

*翔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G2197]

2024/5/31

2029/5/30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