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涉外领域,有一对“长相相似”的双胞胎,深受群众的青睐,却也常常让大家头疼不已,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要从前不久说起,赵先生的儿子今年成功取得了国外某高校的留学offer,有关签证部门要求提供公证材料。然而,在审核赵先生提供的材料时,公证员发现以往在办理该国家留学公证的时候,要求提供的都是“出生证公证”,赵先生却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为避免办错公证事项,公证员温馨提醒赵先生确认公证类型并耐心告知赵先生两项公证的区别,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存在拒签风险。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赵先生立马进行多方确认,最后发现确实是自己搞错了。
在实务操作中,许多当事人总把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混淆,那么如何快速地区分这两者呢?
出生公证为实体公证,在证词中表达为“兹证明某某某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某某某的父亲是*,某某某的母亲是*”;而出生证公证即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往往需要放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在证词中表达为“兹证明*医院于*年*月*日发给某某某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