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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湖溪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6-13 17:44 来源: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张寅初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东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从细微处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们采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国家标准,该标准从1996年初次制订,经过2006年和2014年多次修订,是由国家人社、卫健领域的相关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和相关地区的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历时近3年编写的《2014版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应用指南》,该标准较好地解决了实际操作中反映比较集中、普遍、突出了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落实公平合理的鉴定原则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该标准与司法鉴定标准在适用依据和适用领域方面都有较大区别。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是《2014版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应用指南》中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而司法鉴定依据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等的鉴定。

在有关工伤的日常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相关工作:在工伤认定方面,我们在工伤事实调查和结果认定上都从严把关,坚决避免虚构工伤套取赔偿等违法现象发生。若发现有虚构工伤事实的,及时制止并给予提醒谈话,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我们将认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程琳敏,联系电话:86675735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一审:韦航航

二审:司松松

三审:单贵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