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24-06-14 17:08 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东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机构负责人: 马红斌
联系方式: 0579-86655763 机构地址: 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行政中心东楼4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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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内设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制科)、复议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政府法律事务科(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公证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九个科室及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东阳市法律服务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发挥着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草案和金华市政府规章立法草案征求市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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