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 机构负责人: | 陈颖 |
联系方式: | 0579-86160123 | 机构地址: | 横店镇华夏大道355号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7:30 冬令时:8:30-17:00 | ||
横店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东阳市委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党委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辖区内村(社区)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工作推动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三)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及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统计、影视文旅提档升级等工作。
(五)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六)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七)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财政、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应急救援、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迭代升级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