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局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统战和人事工作,做好职业能力建设、劳动用工管理、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做好局机关财务、机关党支部建设、机关退休干部管理、考核考评、安全生产(消防)、文明单位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同富裕、社区共建、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监察执法科,联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气瓶检验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