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机构负责人: | 王湘波 |
联系方式: | 0579-86018805 | 机构地址: | 东阳市振兴路609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13:30—17:00(冬) | ||
(一)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二)规范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多元化解组织建设;
(三)负责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排专职、兼职仲裁员及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
(七)承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及管理工作;
(八)承担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应急机制,构建群体性案件预防体系,负责预防群体性劳动争议工作,及时掌控我市劳动关系整体状况工作;
(九)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参与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拟订,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十一)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检查;
(十二)负责对市本级各类用人单位、外地驻东单位以及其他监察对象组织实施巡视监察、专项监察、大检查,主动开展对监察对象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指导服务工作;
(十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十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十五)对各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业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考评;
(十六)指导并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十七)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并无偿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十八)完成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