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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 2024-06-17 16:33 来源: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负责人: 王湘波
联系方式: 0579-86018805 机构地址: 东阳市振兴路60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13:30—17:00(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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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二)规范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多元化解组织建设;

(三)负责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排专职、兼职仲裁员及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

(七)承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及管理工作;

(八)承担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应急机制,构建群体性案件预防体系,负责预防群体性劳动争议工作,及时掌控我市劳动关系整体状况工作;

(九)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参与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拟订,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十一)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检查;

(十二)负责对市本级各类用人单位、外地驻东单位以及其他监察对象组织实施巡视监察、专项监察、大检查,主动开展对监察对象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指导服务工作;

(十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十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十五)对各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业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考评;

(十六)指导并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十七)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并无偿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十八)完成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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