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机构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0579-86633395 | 机构地址: | 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 |
办公时间: | 夏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并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办工作。组织指导查办大案要案和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工作;
(三)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直销传销领域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四)负责查处市场监管领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广告违法案件;
(五)负责查处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的违法案件;
(六)负责查处食品(含特殊食品)、盐业质量的违法案件;
(七)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领域的违法案件;
(八)负责查处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倾销、人为哄抬物价或压价等不当价格行为的违法案件;
(九)负责查处假冒专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
(十)负责查处木雕红木家居产业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查处商务等部门依法移送的其他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掌握分析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和稽查工作形势,提出意见建议;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强化执法公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
2.强化分类监管。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涉及安全质量方面的严格按规定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
3.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倒逼市场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4.强化联动监管。执法队统筹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工作机制,执法队加强对业务科室及镇乡街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在组织重大行动和查处重大案件时,执法队可直接调用、调配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分局)的执法力量,以组成专案组等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4个专业执法中队:
(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生产、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领域、保健食品及盐业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工作。加强与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等食品安全业务科室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之间的执法与业务衔接,构建科队协同作战机制。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姜雅韵。
(二)质量价格执法中队。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木雕红木家居产业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价格和收费等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加强与木雕红木综合协调科、质量与标准监督管理科、计量与合格评定科等业务科室的执法与业务衔接,构建科队协同作战机制。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骆珺。
(三)知识产权执法中队。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违反登记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广告、市场合同等经济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加强与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的执法与业务衔接,构建科队协同作战机制。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郑勇。
(四)特种设备执法中队。组织、指导、协调、查办全市特种设备监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传销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工作。加强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执法与业务衔接,构建科队协同作战机制。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楼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