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切实织牢织密学生防溺水安全防护网,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决定即日起,对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范围
发现未成年人在无成人监护下,独自或结伴到湖泊、河道水库、山塘、深溪等危险水域玩耍、戏水、游泳、划船、钓鱼、捉鱼等情况的,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由出警单位当场一次性给予第一举报人2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发现有未成年人溺水并及时救护,经公安机关认定见义勇为的,按规定另行给予现金奖励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私自下水的学生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10月底结束。
特此通告!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公安局
东阳市红十字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