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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24-09-18 14:29 来源: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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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有15批结果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XBJ24330784303631204、GZJ24330000300431344、XBJ24330783303731447、XBJ24330783303731462、XBJ24330783303731493、XBJ24330783303731481、XBJ24330783303731533、XBJ24330783303731534、XBJ24330783303731526、XBJ24330783303731578、XBJ24330783303731570、XBJ24330783303731557ZX、XBJ24330783303731504、XBJ24330783303731569、XBJ24330783303731453,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东阳市湖溪镇樵夫天泉饮用水厂的千山岛山湖包装饮用水,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东阳市昊清泉饮用水厂的包装饮用水,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东阳市锦薇商贸有限公司的小台芒,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戊唑醇、吡唑醚菌酯。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东阳市一加一超市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东阳市岳园蔬菜店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东阳市同或超市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东阳市丹英蔬菜摊的山药、螺丝椒,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胺。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东阳市管优蔬菜摊(个体工商户)的生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分别为:镉(以Cd计)。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东阳市城东李贫协蔬菜摊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东阳市城东街道东壹多鲜生超市的山药、荔枝,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除虫脲。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东阳市吴宁邓亮进蛋糕店的奶香曲奇饼干,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柠檬黄、日落黄。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二、东阳市陈星水产品店的鳊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三、东阳市东江镇苏惠超市的三黄鸡,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一、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430363120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企业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包装饮用水,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工艺要求保证水桶的清洗和消毒时间。按工艺要求保证消毒液的浓度。     

二、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GZJ2433000030043134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生产企业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包装饮用水,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工艺要求保证水桶的清洗和消毒时间。按工艺要求保证消毒液的浓度。  

三、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44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店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店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戊唑醇、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小台芒,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46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五、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49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六、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48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七、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533、XBJ2433078330373153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螺丝椒,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八、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52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生姜,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九、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57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570、XBJ2433078330373156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除虫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荔枝,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一、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557ZX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店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店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奶香曲奇饼干,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二、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50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鳊鱼,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三、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45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三黄鸡,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本局对东阳市湖溪镇樵夫天泉饮用水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二、本局对东阳市昊清泉饮用水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三、本局对东阳市锦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本局对东阳市一加一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五、本局对东阳市岳园蔬菜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六、本局对东阳市同或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七、本局对东阳市丹英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八、本局对东阳市管优蔬菜摊(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九、本局对东阳市城东李贫协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本局对东阳市城东街道东壹多鲜生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一、本局对东阳市吴宁邓亮进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二、本局对东阳市陈星水产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三、本局对东阳市东江镇苏惠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