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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4-09-02 15:15 来源: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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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有18批结果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22、DBJ24330700313630613、DBJ24330700313630612、XBJ24330783303730960、XBJ24330783303731080 、XBJ24330783303731079、XBJ24330783303731036 、XBJ24330783303731109、XBJ24330783303731255、XBJ24330783303731034、XBJ24330783303731009、XBJ24330783303731061、XBJ24330783303731275ZX、XBJ24330783303731322、XBJ24330783303730994、XBJ24330783303731000、XBJ24330783303731057、XBJ24330783303731121ZX,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东阳市白云张良副食店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东阳市横店付凯水产品摊的黑鱼、鳊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东阳市范军副食店的荔枝,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除虫脲。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东阳市小双水产店的牛蛙、鳊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东阳市横店晓慧水果店的香蕉,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东阳市张强蔬菜摊的鸡蛋,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甲硝唑。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东阳巍山店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东阳市横店桐瑶水果店的杨梅,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分别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九、东阳市横店占磊水产品店的鳊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东阳市横店金卿蔬菜摊的花生米,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一、东阳市易佰超市的百合干,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东阳市虎鹿禾润盛家超市的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东阳市横店秀敏蔬菜摊的胡萝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四、东阳市横店韦凤蔬菜摊的线椒,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五、东阳市横店余秋美蔬菜摊的芹菜 ,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六、东阳市茗生超市的酒鬼花生米,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一、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2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店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店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二、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DBJ24330700313630613、DBJ2433070031363061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黑鱼、鳊鱼,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三、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096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店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店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除虫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荔枝,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80、XBJ2433078330373107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牛蛙、鳊鱼,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五、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店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店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香蕉,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六、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10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鸡蛋,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七、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25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八、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3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店铺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店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杨梅,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九、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0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鳊鱼 ,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6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花生米,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一、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275ZX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百合干 ,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二、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32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山药,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三、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099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胡萝卜,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四、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0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线椒,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五、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05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摊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芹菜,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六、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3303731121ZX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对该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酒鬼花生米,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本局对东阳市白云张良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二、本局对东阳市横店付凯水产品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三、本局对东阳市范军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本局对东阳市小双水产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五、本局对东阳市横店晓慧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六、本局对东阳市张强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七、本局对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东阳巍山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八、本局对东阳市横店桐瑶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九、本局对东阳市横店占磊水产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本局对东阳市横店金卿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一、本局对东阳市易佰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二、本局对东阳市虎鹿禾润盛家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三、本局对东阳市横店秀敏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四、本局对东阳市横店韦凤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五、本局对东阳市横店余秋美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十六、本局对东阳市茗生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本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