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工业大道188号 | 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6244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预过滤+低温蒸发”处理后回用。 废气:混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25m高空排放;低温蒸发废气、挤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不低于2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高强度、轻量化智能移动辅助系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 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15328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台高强度、轻量化智能移动辅助系统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机加工油雾经自带油雾收集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排放;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注塑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卷制废气、热压成型废气、胶合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3 | 东阳市南马军余工艺品厂年产30000个木质寿盒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和平村蔡家 | 东阳市南马军余工艺品厂 | 建筑面积2100m2,建成后可形成厂年产30000个木质寿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湿式除尘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汇同晾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不低于35m高空排放;木加工粉尘、雕刻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粉尘经湿式除尘柜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4 | 东阳翔泽玩具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胶玩具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许宅村微创园区5号楼2栋6楼 | 东阳翔泽玩具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30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吨塑胶玩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废气:“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燃烧烟气与配料、抽真空、搪胶过程产生的粉尘、油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20m高空排放;经水帘柜处理的喷油墨废气与其他印刷废气一起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CO”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5 | 金华市花知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88吨包装膜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区北清路6号3、4号楼6楼 | 金华市花知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28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88吨包装膜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印刷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CO”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5年1月17 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86924420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