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年产650万套灯具结构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5]38号 | 2025.2.10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86924420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