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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红木家具废水集中处理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7 17:43 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阳市红木家具废水集中处理中心

建设单位: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东阳市红木家具废水集中处理中心位于东阳市南马镇上安恬村,南马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南侧。项目征地面积3000㎡,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2690㎡,代征道路面积310㎡,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00立方米/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门卫室、综合用房(加药间、化验室、在线监测房、办公室、脱水间、储泥间、风机房、储泥间、卫生间等)、集水井、组合池1(污泥池、调节池、事故池)、组合池2(臭氧氧化池、脱氧池、水解酸化池、AO池)、组合池3(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含反应区)、臭氧氧化池)、标准排放口等。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集水井/事故池+调节池+气浮池+臭氧氧化/脱氧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臭氧氧化池”;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浓缩+叠螺脱水机”;除臭工艺为“水吸收+光催化氧化+碱吸收”。项目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COD执行建设单位排放要求,为≤460mg/L后排入南马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东阳市各中小红木家具企业,各企业废水通过槽罐车各个点收集后再送至废水处理站。

项目建设地点:东阳市南马镇上安恬村,南马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南侧。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如下

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保护对象为本项目附近水体南江,敏感点与本项目具体位置相对关系见下表。

表1 评价区内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

敏感点名称

相对项目拟建地方位

与项目最近距离/m

备注

1

南江

西

45

编号为钱塘115,水功能区为南江东阳农业、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Ⅲ类

②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村庄、社区等敏感点

③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

表2 各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

经度

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离厂界最近距离(m)

1

上安恬村

120.1875961

29.11348544

居民

人体健康

空气环境

质量二类区

700

2

后社

120.1801717

29.11640368

居民

人体健康

西北

1150

3

新五连村

120.1821887

29.10580359

居民

人体健康

西北

350

4

西山脚

120.1745498

29.10988055

居民

人体健康

西北

1200

5

龙山

120.1804936

29.11196195

居民

人体健康

西北

850

6

东庄

120.1846993

29.0995165

居民

人体健康

西南

540

7

和庄

120.1913082

29.09919463

居民

人体健康

800

8

湖清

120.1905358

29.10297118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南

420

9

下湖头

120.183326

29.12221871

居民

人体健康

1800

10

西瑶

120.1913082

29.12801229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北

2400

11

桥楼

120.1969301

29.12618838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北

2350

12

前宅

120.2001059

29.11593162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北

1400

13

张山头

120.198003

29.11061011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北

1000

14

翻身

120.2032387

29.1049882

居民

人体健康

1450

15

上新屋

120.2067148

29.10352908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南

1540

16

瑶村

120.2080881

29.09438811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南

2300

17

仪堂

120.2065003

29.09816466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南

1840

18

前金

120.210706

29.10018168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南

2150

19

南马村

120.210427

29.1084858

居民

人体健康

1800

20

下礼苑

120.2008569

29.12123166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北

2030

21

新村

120.2057492

29.12831269

居民

人体健康

东北

2890

22

南江

/

/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Ⅲ类区

西

45


图1 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敏感点分布情况

3、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阶段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场地填土平整、污水处理池建设、开挖路面、运输渣土、运输建材时产生的扬尘。二是挖掘机、装载机等重型车辆运行时排放的燃料废气。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噪声源主要包括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都是可控的,而且是短期的,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因此不会对当地的整体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废气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由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COD执行建设单位排放要求,为≤460mg/L,后排入南马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对最终纳污水体南江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各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泥、化验室废液、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废一般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有:

①栅渣、废一般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污泥根据鉴定结果,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可处置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在满足上述固废处置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见下表。

表3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措施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控制目标

水污染防治措施

尾水

CODCr、NH3-N 等

(1)项目应实行清污、雨污分流。

(2)项目采用“集水井/事故池+调节池+气浮池+臭氧氧化/脱氧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臭氧氧化池”工艺,出水水质可以达到相应标准。

(3)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及水喷淋、碱喷淋等均回流到厂内集水井内,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

项目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COD执行建设单位排放要求,为≤460mg/L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污水处理构筑物

氨气、H2S

(1)重点恶臭产生单元加盖收集;

(2)项目采用水吸收+光催化氧化+碱吸收除臭工艺处理恶臭污染物;

(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保证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排气筒废气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厂界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

噪声

(1)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设备安装阻尼减震设施

(2)对鼓风机、各类机泵配消声装置

(3)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保养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固废处置措施

栅渣

定点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

实现零排放

污泥

根据鉴定结果,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可处置的单位处置

化验室废液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一般包装材料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定点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东阳市红木家具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选址于东阳市南马镇上安恬村,南马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南侧,选址符合《东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的要求。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建成运行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削减区域排污量。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处置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单位在建设经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管理。

综上,本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钏    联系电话:15867996188

6、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6楼606室

联系人:罗工

单位电话:0571-56062626     

7、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69号

联系电话:0579-86656081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正式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等起止时间:从政务网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