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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17 18:17 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5584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在现有污水厂对面新增用地面积为 12002 平方米(18 亩),建设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竹溪污水厂现状污水处理规模为0.2万m3/d,本次扩容规模为1万m3/d,扩容后污水厂总规模将达到1.2万m3/d。提标后,项目处理后尾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总氮和TP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其余DB33/2169-2018未作规定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排放口排放至南江。

排放口设置:一期现有人工湿地出水经过提升(需将现状一期紫外线消毒渠改造为一期中间提升泵房)后,与二期新建生化池出水汇总接入二期新建污水深度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最终通过二期新建排放口统一排入南江。原有排放口作为应急排放口,新建排放口设计规模为 2 万吨/天,尾水排放管采用重力流,管径为 DN700。二期工程尾水排放按岸边式排放口考虑。

服务范围:现有服务范围为画水镇竹溪工业区(不包括顺达染整),本项目完成后,服务范围为画水镇(包含顺达染整)和南市街道南溪片。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两头门

221798.3

3233583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210

上新屋

221902.5

3234079

居民区

人群

230

黄山屋

222196

3234039

居民区

人群

160

黄山后

222242.9

3233673

居民区

人群

410

后溪干

222561.6

3233637

居民区

人群

2255

画溪初中

224417

3234015

学校

人群

950

王坎头

222985.1

3233230

居民区

人群

1125

画溪

223482.5

3232901

居民区

人群

1230

西山脚

223631.8

3232424

居民区

人群

1512

西山

222211.5

3231911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1580

杨梅园

222598

3231826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3144

黄店

224382.3

3231413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3217

炉塘

224178.7

3230940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2979

下深塘

223704.3

3231018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2841

下湖头

223141.5

3230810

居民区

人群

西

207

上湖头

221573.2

3233847

居民区

人群

西

208

中湖头

221634.9

3233549

居民区

人群

西

268

南岸

220579.9

3234221

居民区

人群

西

2016

深湖塘

221604.1

3233656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974

石塘头

221066

3234328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1294

方塘

219717.1

3234295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1714

朱店

220182

3234686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1583

水环境

南江

/

/

农业、工业用水区

/

III类

S

~35

声环境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区域

/

/

/

/

/

/

/

黄山屋

222196

3234039

居民区

人群

2类

160

土壤环境

项目周围0.2km范围内的区域

/

/

/

土壤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

/

注:X、Y取值为UTM坐标(时区:51)。


大气评价范围及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示意图(边长5k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

①地表水环境

由预测结果可知,采用排污口上游500m为参照断面,本工程正常工况排放时,枯水期和丰水期等不同时段,工程尾水对排放口下游断面CODCr、NH3-N、TP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说明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正效益比较明显,经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本工程非正常工况排放时,枯水期和丰水期等不同时段,工程尾水对排放口下游断面CODCr、NH3-N、TP的贡献值较正常工况明显增大,事故状态下将对南江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污水处理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杜绝污水非正常排污情况的发生。

②地下水环境

为了减小污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保护措施应以预防为主,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工程前期应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并实施地下水长期监测计划。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泄漏,并立即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处理,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2、大气环境: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时外排恶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3、声环境: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土壤环境:本项目的生化池、沉淀池等都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并设有泄漏检测装置,一旦发生泄漏事件,工作人员能很快发现泄漏并处理;且对厂区做有效的地面硬化措施,定期对污水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的正常运作,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则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认为项目建成后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6、事故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事故风险水平是可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①市政部门应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的清污分流工作,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②对进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③对尾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的监控管理。④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⑤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要求纳污各企业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从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⑥尽快实施中水回用项目。

2、废气: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化池厌、缺氧部分、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臭气的设施进行加盖(罩)密封、负压吸引、集中除臭后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界设置绿化带,对高噪声源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4、固废:固废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位于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区内,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东阳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的技术装备、工艺、资源消耗、环境管理等可达到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环保投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安全生产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的情况下,该项目在已选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7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11月1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江北街道广福东街23号D幢东楼1901室、19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5703818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4楼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79-82729908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单位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69号

联系电话:0579-86656081

公告发布单位: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