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雍江和府”地名已于2025年3月12日经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序号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类别
所属行政区域
地理位置
1
雍江和府
(Yōngjiāng Héfǔ)
城镇居民点
吴宁街道
东至学士南路,
南至汉宁东路,
西至规划道路,
北至兴平东路。
东阳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