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监测实验中心新建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人民路269号 | 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项目建筑面积6665m2,建设单位在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人民路269号新建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检测项目包括水与废水、空气与废气、土壤、微生物、噪声与振动等。该监测实验中心新建项目完成后,原有环境保护监测站不再使用。项目总投资2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实验室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纳管。 废气:废气达标后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4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9322381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