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横店文荣医院甲癌治疗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横店文荣医院4号楼二层 | 横店文荣医院 | 医院拟对甲癌治疗工作场所实施退役,该场所位于院区内4号楼二层,配套衰变池位于4号楼北侧绿地下方,建有9间甲癌治疗病房,使用131I核素开展甲癌治疗,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7×109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拟退役场所衰变池内放射性废液暂存时间和监测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可直接排放;场所不再产生放射性废气;场所内无剩余放射性药物。本项目退役实施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气、废液产生。 对于退役实施监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满足清洁解控要求的物品由退役工作人员集中收集,临时暂存在拟退役场所污物间内,采取继续暂存衰变的方法,最终使其满足清洁解控要求。衰变池内剩余底泥衰变池内底泥和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废活性炭已暂存185天,经监测满足标准要求后,再对其清洁解控,分别作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对于退役完成后更换下来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一次性帽子、口罩、鞋套、手套等),经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5年5月7 日—2025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86924420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