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527 国道东阳市西岘互通工程
建设单位: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东阳市吴宁街道、白云街道,在527国道和315省道上增设复合式互通,互通形式采用双喇叭互通,互通范围为527国道(桩号MRK15+479.62~MRK17+075.067)长约1.6公里,315省道(桩号CRK2+629.882~CRK3+693.112)长约1.1公里,匝道全长约3.2公里。
527国道和315省道按原有设计标准,新增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A市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匝道,匝道宽19.5米;B、C、D、E、F、G、H、I匝道采用单向单、双车道匝道,匝道宽10.5米。其中A匝道跨越315省道设置桥梁158.5米/1座,527国道跨越A匝道路改桥98.5米/1座。项目占用土地面积388亩。总投资:42179.4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沿线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声、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所在路段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高差 (m) | 距道路边界(红线)/中心线距离(m) |
1 | 上进村 | 315省道 | CRK2+823~CRK3+180 | 路基 | 西侧 | 0 | 55/71 |
D匝道 | DK0+115~DK0+574 | 路基 | 西侧 | 0~4 | 39/44 | ||
A匝道 | AK0+300~AK0+460 | 路基 | 北侧 | 4~5 | 125/134 | ||
2 | 金村 | 315省道 | CRK2+629~CRK2+660 | 路基 | 西侧 | 0 | 105/126 |
3 | 交通执法/公路应急 | 527国道 | MRK15+913~MRK15+993 | 路基 | 东侧 | 0 | 34/48 |
315省道 | CRYK3+641~CRYK3+715 | 路基 | 西侧 | 0 | 42/68 |
注:距公路边界线距离为敏感点到公路用地界碑的最近距离,最近敏感点与路面高差=路面高程-敏感点高程。
水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功能 | 与本项目的关系 | 主要影响因素 |
工农水库 | 防洪、灌溉 | 位于本项目F匝道西南侧,最近距离约290m | 施工期废水、营运期路面径流、事故风险 |
前山坞水库 | 位于本项目527国道东北侧,最近距离约140m | ||
寺前湾水库 | 位于本项目315省道东侧,最近距离约20m |
工程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序 号 | 类型 | 名称 | 与项目位置关系 | 保护对象和要求 |
1 | 森林公园 | 浙江东阳南山国家森林公园 | 西岘互通527国道部分B型单喇叭互通工程占用东阳南山国家森林公园一般休憩区,距核心景观区约10m,距生态保育区约2310m。 | 国家级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生态功能不降低 |
2 | 生态保护红线 | 浙江金华东阳南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 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匝道距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30米 | 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生态功能不降低 |
3 | 生态公益林 | 省级公益林 | 占用,占用面积3.3284hm2 | 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生态功能不降低;工程需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并缴纳相应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后方可实施建设 |
4 | 其他 | 沿线植被 | 公路占地、路基填筑,征占的林地等 | 保护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多样性;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的干扰 |
动物 | 公路占地与公路阻隔,公路沿线区域的动物栖息环境以及野生动物 | |||
耕地 | 公路占地、路基填筑 | 办理征占手续,要求做到占补平衡 | ||
水土保持设施 | 临时施工场地等 | 保护评价范围内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建设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经采取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预测,营运期道路两侧CO和NO2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建设期施工泥浆废水和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营运期道路路面、桥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废水污染水体,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建设期施工噪声在相应路段施工中,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从源头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沿线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以保证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得到改善。
(4)固废:项目不设置公路服务站及隧道管理用房,固废主要为建设期的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建设期工程土石方等均能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期对沿线生态、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将使原有的土壤植被遭到破坏,如不及时得到恢复,易引起水土流失。经加强施工管理和控制,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6)社会环境:工程的建设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大于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 阶段 | 主要环保措施 | 预期效果 |
声环境 | 施 工 期 |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发生。 ②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在靠近居民点段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针对200m范围内有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与施工场地之间应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隔声量10dB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 ③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要求在靠近敏感点路段施工中,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3:30)应停止施工,同时应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加装隔声板和临时隔声屏障等。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告示周围群众。 ④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 ⑤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 | 避免噪声扰民 |
营 运 期 | ①对于位于1类区的住户,根据营运期的噪声预测结果,对D匝道DK0+120~DK0+620匝道西侧设置声屏障500m,并新增隔声窗10户;对于位于4a类区的住户,不论其营运期噪声预测值是否超标,本环评均要求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来保证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质量。 ②由于营运期噪声值为给定车流量、车型比、昼夜比及采用公路设计车速情况下的预测值、工程投入运营后上述参数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可能存在实际交通噪声级与预测值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故建议项目营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应重点关注本项目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满足环保要求等内容,并根据评价结论采取进一步的降噪措施。建议预留经费用于后期噪声治理措施。 ③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 ④对于道路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建筑,在沿线在未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的空旷地带,规划控制距离则应尽量扩大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外。 | 敏感点室内达标 | |
大气环境 | 施 工 期 | (1)沥青运输和铺设 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站。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沥青摊铺应避免使敏感点处于下风向,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工作。 (2)运输扬尘、建筑堆放扬尘 ①混凝土拌合站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计混凝土拌合站。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沙等,要求不能在开阔地堆放、并禁止露天堆放,遇到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易产生扬尘的物资运输时车辆应设置帆布覆盖,并禁止过载,以避免泥土洒落或扬尘对周围村庄的影响。 ②在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止浮尘产生,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 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如需灰渣、水泥等粉状物料等建材时,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④针对距道路两侧有集中在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小粉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⑤短期内不使用的临时堆土场,应设置覆盖或采用短期绿化等防尘措施。 | 减少废气影响 |
营 运 期 | ①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通行秩序,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对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 ②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 达标 | |
水环境 | 施 工 期 | ①施工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泥渣经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送南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污染沿线水体环境。 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以及含有害物质的沥青建材等不能堆放在水体旁,堆放地点加设篷盖,防止雨水将有害物质带入水体。 | 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水体 |
营 运 期 | ①工程设计上采用修建过水涵洞的方法保持其过水能力。涵洞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或钢筋混凝土箱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以保证公路运营期防洪排涝的要求。 ②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 防止径流水进入水体 | |
固废 | 施 工 期 | ①项目不设弃土场,余方及时清运,运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②施工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③绿化工程产生的废物,应按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倾倒。 ④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作为资源回收利用。 ⑤施工剥离的表土运至临时表土堆放场堆放。应按水土保持要求,在弃土、弃石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等措施,减少表土的裸露及被雨水的冲刷。 ⑥渣土运输车辆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时间行驶。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⑦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污泥、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 资源化、无害化 |
营 运 期 | 工程沿线无服务区、车站及管理站等,因此,无营运期固废排放。 | / | |
生态 环境 | ①对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 ②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 ③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 生态景观保护 | |
生态保护、水土保持 | |||
东阳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措施与建议: (1)设计阶段 建议优化B型单喇叭互通工程设计方案,该路段设计时应考虑与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风貌协调。 (2)施工阶段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主体工程严格按照用地范围施工,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禁止设置在森林公园范围内; ②施工过程中物料堆放、加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同时对装卸、运输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环节应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养护,减少机械废气排放,降低施工废气对森林公园内环境质量的影响; ③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禁止排入南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 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前进行环保教育,禁止破坏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的活动。 | 生态景观保护 | ||
风险事故防范 | ①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在桥梁两侧设置钢筋砼防撞护栏。 ②加强道路的照明设计,在道路拐角、桥梁段、靠近敏感点等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 ③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防止事故污水进入水体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保证区域的交通方便,即改善该区域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矛盾和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的建设同时对区域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角度权衡,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道路沿线村庄的居民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部门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联系电话:0579-86656079
(2)建设单位:
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9310787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贸大道180号4楼412室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667187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邮编:310004
公告发布单位: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