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浙江馨悦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建设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工业功能区长松路1号 | 浙江馨悦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一座辐照机房及控制室等配套用房,购置1台DZ-10MeV/20kW型电子加速器(最大电子束能量为10MeV,最大束流强度为2mA,最大束流功率为20kW),对自生产的一次性内裤进行辐照消毒灭菌。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辐照机房采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实体屏蔽,设置钥匙控制、门机联锁、束下装置联锁、信号警示装置、巡检按钮、防人误入装置、急停装置、剂量联锁、通风联锁、烟雾报警灯等辐射安全设施。 废气治理措施:电子加速器产生的高能射线在机房内电离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5年6月25 日—20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86924420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