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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窗口2025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0:06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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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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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温高铁(一期)东阳段 110KV—220KV 电力线路迁改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城东街道、马宅镇

东阳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 110KV 石山 1438 线(石塔 1437 线)26#-27#、110kV 东官 1643 线 18#-20#段、110kV 东横 1624 线 18#-21#段、110kV 金岩 1442 线湖溪支线 11#-

13#段、110kV 东安 1627 线 75#-77#段、110kV 石安 1434 线 68#-70#段共 6 条线进行改迁。新建单回架空线路 3.12km,双回架空线路 1.66km。新建单回路杆

塔 15 基,双回路杆塔 9 基,拆除双回路铁塔 5 基,单回路铁塔 9 基。项目总投资2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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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缩小施工界面,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程采用围挡施工,施工中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拆除的杆塔、导线等应分类收集处置,施工场地采用人工控制定期洒水,临时堆场、塔基开挖处要采用防尘布覆盖等措施。

噪声: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修理,加强对敏感目标的保护;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电磁防护:线路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生态保护:原线路拆除时,应对塔基基础进行清除,恢复土地使用功能;新建线路施工结束后需按照原有土地和植被类型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8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9322381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