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5-22320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2025-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25年修订)》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年,我市印发《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该政策经过3年实施,发现仍有优化空间。与此同时,2025年03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对全省物流业发展提出新的目标与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物流业发展实际情况,对《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东阳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合法经营的物流园、物流企业、货运车辆。
三、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的三项内容如下:
(一)取消“综合贡献”
取消了与“地方综合贡献额”的绑定,所有奖励标准均基于营业额、业务量、投资额等市场表现指标,使政策更加普惠、透明,更专注于激励企业做大产业规模本身。
(二)奖励结构优化
一是对纳规企业营业额到达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奖励修改为对企业的“增量奖励”,设置了“基数补助+增量分段奖励”的机制,更科学地激励企业持续增长。二是新增了对已纳入规上物流企业的“新增牵引车运力”连续三年奖补的条款,扶持力度更大。三是物流场站改造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物流企业”修改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扩大了投资主体范围。
(三)新增快递企业奖补政策
首次将“鼓励快递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为一个独立的政策章节,制定了详细的业务量奖励和车辆补助办法,体现出对快递这一关键细分领域的高度重视。
四、注意事项
1.本办法按照企业申报的自然年数据作为奖励依据。
2.本实施意见与我市其它政策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3.本实施意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吴婷
联系电话:0579-8932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