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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26-06-08 10:17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在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3批次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抽样单编号分别为:XBJ26330783313930010ZX、XBJ26330783303730408、XBJ26330783300430917ZX。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阳市跃籽水果店经营的进口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东阳市湖溪镇鲜果时光水果店经营的香梨,乙螨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东阳市横店集富副食店经营的沙地蜜薯,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6年5月25日,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Y202603035A的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2026年5月18日,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JKS26604988的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2026年5月8日,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JKS26604192的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上述3家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限量超标食品。鉴于当事人均为初次违法,已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销售凭证;不合格指标无法通过肉眼辨识,当事人无主观违法故意,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得知产品不合格后,积极开展召回工作、主动落实整改,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序号 1 的免罚条件。

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核验产品质量,确保所经营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举措,切实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