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17-1010579773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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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7-02-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政策解读
一、 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 主要内容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从政府层面对非遗保护的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做了进一步规范,对传承人、传承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定位。同时,提出了非遗保护的科学研究、合理利用、保障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的非遗保护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进一步推进了我市非遗保护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 解读机关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解读人:吴海刚
联系电话:0579-8662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