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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17-1010579773 发布机构: 东阳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2-06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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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2-06

信息来源:东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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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 主要内容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从政府层面对非遗保护的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做了进一步规范,对传承人、传承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定位。同时,提出了非遗保护的科学研究、合理利用、保障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的非遗保护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进一步推进了我市非遗保护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 解读机关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解读人:吴海刚

  联系电话:0579-8662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