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726600718H/2026-1010620636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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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7-09 | 主题分类: | 航天、航空 |
《东阳市关于支持低空飞行运营服务与产业生态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发展低空经济是国家战略部署,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东阳航空(低空经济)产业先发优势明显,产业涵盖机场管理、通航飞行、低空培训、无人机新兴应用等多领域,航空影视文旅特色明显。目前,以横店通用机场为主阵地,已聚集企业超30家,常态化驻场运营的通用航空器达30多架,年均飞行量超1万架次;全市拥有的工业级无人机超百架,“无人机+”特色场景应用在加快拓展,同时,正在构建“机场+起降点+智能监管”的低空设施枢纽,创建低空产业省级试点。为进一步发挥我市航空产业基础优势,抢抓低空经济战略新机遇,打造具有东阳辨识度的航空产业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我局紧跟国家、省有关最新政策,在深入开展相关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紧扣“低空飞行运营服务”和“产业生态建设”核心内容,深度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东阳市关于支持低空飞行运营服务与产业生态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依据
本政策主要依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民航强省低空经济发展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交通〈民航〉强省办《关于做好现代化交通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东阳市现代化交通产业集群试点“一县一策”方案》《金华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东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版)的通知》《〈东阳市人才引育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等九个实施细则》以及东阳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省、市政策文件,并结合国家、省有关财政奖补支持事项最新政策制定。同时,对标借鉴了杭州、绍兴、广州、成都、武汉、珠海等地出台的同类政策。
三、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共9条举措,具体如下:
(一)支持低空飞服系统建设。建设及升级改造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际运营并接入省级及以上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保障体系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对经审批的跨市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年起落不低于200架次)给予运营补助,其中省内航线每年补助50万元、省外航线每年补助100万元;对试飞活动按架次给予补贴;单企业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三)支持低空文体旅消费。对低空观光、高空跳伞等文旅消费项目,年游客量分别达到3000、2000人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主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四)支持低空教育培训发展。对年度内取得CAAC执照人数达200人及以上的培训机构,按培训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次年培训支出。
(五)支持低空物流场景创建。对eVTOL商业运行航线按200元/架次补贴;对微轻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超出基础架次部分,分别按30元/架次、50元/架次、100元/架次补贴;单企业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六)支持低空会展赛事及公共服务。对国家级、省级低空经济会展赛事活动给予实际费用20%的补助,国家级最高200万元、省级最高100万元;鼓励部门合规购买低空经济企业服务。
(七)支持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支持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对航空产业与国防科工融合的优秀项目给予国有资本股权投资支持。
(八)强化产业核心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项目,在用地指标、土地供应、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九)其他。一是关于政策支持对象。本政策支持对象,涵盖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及机构。二是关于奖补资金来源。各项奖补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本政策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三是关于政策适用期限。本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对政策发布前已纳入先飞区试点建设方案的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可追溯参照执行。
四、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运营补贴+场景奖励+要素保障”组合式政策工具包,针对低空飞行运营服务、短途运输、文体旅消费、物流配送等不同场景分类施策,确保政策精准滴灌、可操作能落地。尤其对短途运输航线试运行期间开展的非商业化试飞活动,用切实举措鼓励短途运输航线拓展,提升本市通航机场航空交通枢纽功能。
二是支持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接入省级及以上保障体系,推动市域无人机“一网统飞”,提升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支持在航空(低空经济)产业会展、赛事、论坛活动举办,支持航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土地要素保障,鼓励部门合规购买低空经济企业服务,用切实举措不断做实我市低空经济产业生态。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为政策实施主管部门,并会同经信、文广旅体、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兑现和监管工作,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
2.资金保障。各项奖补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及时拨付、规范使用;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监管保障。建立政策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全流程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
(二)下一步工作
1.联系相关部门及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培训,确保申报主体熟练掌握申报流程与要求。
2.通过市政府网站及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政策内容,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规申报。
3.适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奖补标准和支持方式,确保政策长期适配低空经济发展需求。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吴俭
联系电话:0579-8651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