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02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东阳市博纳康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543家企业(详见附件):

你单位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我局向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均无人签收。

你单位的情形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规定的情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复议”后通过“浙江行政复议申请平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附件:1.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

2.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