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7号)(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第三期集中受理我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7月13日—7月19日(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4楼西大厅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打印《金华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按说明提供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下载、打印《金华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按说明提供申请材料。
东阳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7月8日
附件1《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零售药店医疗保障 定点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