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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08-11 16:35:01 | 公开方式: |
《关于进一步扶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补充意见的原因
近几年,周边地区以横店影视产业的发展为蓝本,广泛抄袭我市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力度更大的招商政策,比如海宁、永康、象山、湖州等地,从而吸引了很大一批影视企业落户,对横店实验区影视企业的集聚形成了冲击,致使横店实验区的先发优势逐渐减弱,因此我市也急需创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二、《补充意见》的逐条解释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变“普惠制”奖励为“扶大扶强”。
实验区当前的政策(2012(46)号)实行的是“普惠式”奖励,对所有入区企业不分大小一视同仁,没有起到扶大扶强作用,此次出台的政策保留前5年“普惠式”奖励,把后5年调整为鼓励做大做强。
2、加大扶持力度。
把原来的前三年100%,后两年70%+20%的奖励调整为后两年80%+20%。调整后的奖励力度与目前最优惠的湖州持平。
3、取消原有城建税的奖励。
2016年实验区入区企业产生城建税2700多万元,这2700多万元分摊到每一家入区企业数目不大,企业也没有获得感,取消城建税的奖励企业也不会有太大的感受。由于城建税是地方税种,留市部分高达80%,因此对于财政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二、鼓励在东阳取景拍摄
随着影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浙江因为环境美条件优,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拍摄基地,比如象山影视城、永康石鼓寮影视城、新昌、湖州、安吉、磐安等等,已经成为国内外影视圈的取景宝地,而这些地方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吸引剧组,出动工作人员到横店挖剧组,导致当前各地拉剧组竞争十分激烈,也造成了到东阳取景剧组的流失。虽然剧组不能直接产生税收,但是可以直接拉动我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横店集团和政府共同努力来留住剧组,尽可能增加在我市取景拍摄剧组的数量。因此财政专项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鼓励入区企业在东阳取景拍摄。同时鼓励影视企业积极参与产业植入这一重点工作,为影视特色村建设出谋划策。
三、鼓励企业在东阳实质性落地
在日常跟企业的联系、交流中,许多企业表达了在东阳投资兴业的意向,希望可以在东阳落地发展,影视文化产业作为轻资产产业,非常容易受政策影响而流失,企业的实质性的落地可以增加我市影视企业的稳定性。同时对入区企业的优秀作品奖励,也可以更好地宣传横店,提升横店的文化软实力。
四、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
通过出台优惠措施,大力培植上市资源,全力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工作环境,增强企业上市信心和成功率,推进企业上市做大做强,加快产业转型,提升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