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18-80449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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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4-12 16:20 |
文号: | 东政发〔2018〕23号 | 文件登记号: | GDYD00-2018-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飓风整治”暨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54号)、《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浙转升〔201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低小散污“四无”企业“飓风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推进全市“飓风整治”暨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域推进、全行业整治、全面清零、全力以赴”的工作要求,坚决关停清理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两年为期,推动“飓风整治”工作由点及面和长效常态化管理,以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小微企业向微创园和中小企业集聚片区集聚规范,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整治原则
1.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低小散污问题企业整改相结合。要对照整改要求与企业清单,合力攻坚、边督边改,逐一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整改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切实消除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确保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2.与工业亩产税收清理规范和深化“亩产论英雄”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以低效企业、闲置地块为重点,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3.与治危拆违等全市改造提升工作相结合。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结合治危拆违、小城镇综合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协同推进,通过发动群众、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环境保护不达标企业的攻坚力度,推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4.与红木企业效能评定工作相结合。对经年度公正公开评定未达标的红木企业,要加快启动落实综合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税务、国土、规划、城管、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推进企业规范发展、依法经营、重组整合,实现木雕红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对象
1.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即无证无照、无合法用地、无安全保障、无环保措施的企业(作坊);
2.村(社)居民区原则上以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限,范围内的低小散污企业,特别是未取得不动产合法权证的企业,一律列入整治范围;
3.中央环保督察重点问题反馈中未整改到位企业,重点为安全环保未达标的规下木制品企业;
4.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三合一”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5.低于行业亩产税收或有欠税、无税收的企业;
6.磁性材料行业使用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企业;
7.红木效评值未履行或未达标的企业;
8.土地违法、规划违建、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企业。
规上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规下样本企业以规范提升为主。
四、工作目标
按照两年内完成村(社)居民区“四无”企业清零入园的工作目标,2018年力争完成全市70%以上的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生态型乡镇100%完成),关停淘汰低小散污“四无”企业1200家以上,拆除违章100万平方,腾出用地空间1000亩,启动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10个以上,企业集聚区(片)20个以上。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村(社)居民区企业清零入园工作。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逐企建档。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对辖区村(社)居民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摸清企业实际状况,建立“一村(社)一档”、“一企一档”资料台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低小散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排查工作要求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排查情况汇总表上报至市转升办。由市转升办组织相关部门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排查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镇街实行重点督导。
2.铁腕整治,关停搬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污小微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无照无证经营整治、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块状行业集聚提升、“个转企”、“小升规”培育等专项行动,对限期关停搬离的企业,明确整改时限、入园方向,关停清零要求做到“三清一拆”,即清设备、清产品、清原料、拆违建。
3.月报月结,固化机制。整治工作以月度考评为主要内容,由各镇乡(街道)、开发区每月初确定重点整治村庄(社区)、企业,并梳理汇总企业名录、处置措施等内容汇总上报至市整治办公室,每月末由市整治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镇乡(街道)整治工作实施考评,汇总评分后书面通报考评得分和排名结果。在每月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持续实施每周督导、媒体暗访曝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抄告督办、监管整治“双随机”抽查等机制,确保“清零入园”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4.严格标准,逐村验收。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年度“清零入园”目标任务,逐月排出计划,逐村推进整治。按照整治一批、申报一批、验收一批的要求,对完成“清零”的村(社),由各镇乡(街道)、开发区提出申请,市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三清一拆”等标准,逐村验收。进展情况每月通报。
5.堵疏结合,集聚发展。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加快小微园和小微企业集聚区(片)建设,引导关停清零企业搬迁入园。对搬入全市规划范围内的小微园或集聚区(片)的企业,享受《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业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7〕57号)文件有关扶持政策,予以租金及环保消防投入资金补助。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 “飓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按职能分工牵头做好整治工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飓风整治”专项行动。
2.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结合各自职能,综合施策,加大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相应职责如下: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作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飓风整治”及村(社)居民区“四无”企业清零入园工作。
市转升办、经信局负责牵头做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动规划建设一批微创园,改造提升一批小微企业集聚示范点,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三合一”企业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未达到消防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做好涉污企业整治工作,加大对环保不达标、信访投诉多的低小散污企业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村(社)居住区内的未经环保审批的低小散污企业(作坊)。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开展无照无证经营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照无证企业(作坊)。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加大对低小散污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不达标企业(作坊)。
市国税、地税局负责加强低小散污“四无”企业的税务辅导稽查和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重点行业“小升规”工作指导,推动“低小散”企业通过上规升级做大做优。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对符合条件的“清零入园”企业的资金补助。
市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镇乡负责对低小散污“四无”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负责对不配合进行整改的低小散“四无”企业进行停电停水。
市红木办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规定对红木效评值未履行或未达标的企业进行查处。
3.强势有序推进。各部门、镇乡(街道)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照“关停从严、整治从严、验收从严”的整治标准,同步推进调查排摸、执法整治、宣传劝导工作,营造高压的整治态势,依法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关停工作有序推进。
4.加大督查考核。市“飓风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并建立每周通报、每月考核、每季督查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考核优秀的镇街、开发区、个人列入年度先进表彰;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责任主体要通报批评、限时整改。
5.积极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四无”企业“清零入园”宣传活动,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设立举报平台,加大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暗访曝光及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
七、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4月9日起施行。
附件:1.“飓风整治”暨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2018年度东阳市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镇街目标任务分解表
3.东阳市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一企一档”登记表
4.东阳市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排查汇总表
5.镇乡街道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月度计划表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附件1
“飓风整治”暨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推进东阳市低小散污企业“飓风整治”暨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姚激扬
副组长:王天仁 李 强 方雪飞 蒋震雷 蒋令树
胡宏立 楼国民 陈巧锦 黄阳明
组 员:虞柏新(市府办) 韦朝阳(经信局〔转升办〕)
厉国强(公安局) 吕良勇(财政局)
张龙明(国土局) 徐生银(规划局)
黄黎建(行政执法局) 吴 滨(环保局)
陈其宪(安监局) 傅为民(市场监管局〔木雕红木办〕)
严剑平(国税局) 詹卫军(供电公司)
王 斌(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政策审定、问题梳理及其它日常工作;办公室与市转升办联合办公。办公室下设整治行动组、综合执法组、督查考核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按其职责分工全力推动整治专项行动开展。
主 任:胡宏立
副主任:虞柏新(市府办) 韦朝阳(转升办)
徐德胜(法制办) 陆文献(红木办)
(一)整治行动组。负责指导、监督镇乡、街道开展低小散污企业的全面排查及整治方案确定、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落实等工作。
组 长:韦朝阳(经信局)
副组长:陆文献(红木办) 孙 挺(转升办)
组 员:从宣传部、经信局(转升办)、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红木办、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上述人员集中办公,专职从事整治专项行动);
(二)综合执法组。负责配合整治行动组对重点整治企业的立案调查和执法查处工作。
组 长:徐德胜(法制办)
组 员:由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消防大队的执法职能的中层干部参加;
(三)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通报、考核各镇乡、街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组 长:虞柏新
组 员:组织部、督考办各确定1人。
(四)宣传报道组。负责制定宣传计划,针对考核工作实绩和进度做好阶段性宣传;配合整治行动组做重点整治区域、整治对象的明查暗访及媒体曝光工作。
组 长:张学群
组 员:毛剑波(转升办) 骆 意(广电台)
李 磊(东阳日报) 叶勇勇(金报东阳)
2018年度东阳市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镇街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东阳市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一企一档”登记表.docx
镇乡街道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月度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