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0-170141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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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04-13 17:2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飓风整治”暨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的通知》(东政发〔2018〕23号)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金华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决策部署,坚决治理“低小散”,进一步巩固低小散污“四无”企业“飓风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54号)、《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浙转升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飓风整治”暨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清零入园”专项行动》共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总体要求。按照“全域推进、全行业整治、全面清零、全力以赴”的工作要求,以两年为期,推动“飓风整治”工作由点及面和长效常态化管理,推动小微企业向微创园和中小企业集聚片区集聚规范,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2.整治原则。明确了四个结合,即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低小散污问题企业整改相结合、与工业亩产税收清理规范和深化“亩产论英雄”相结合、与治危拆违等全市改造提升工作相结合、与红木企业效能评定工作相结合。
3.整治对象。明确把8类企业列入整治范围,规上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规下样本企业以规范提升为主。
4.工作目标。按照两年内完成村(社)居民区“四无”企业清零入园的工作目标,2018年力争完成全市70%以上的村(社)居民区低小散污企业清零入园(生态型乡镇100%完成),关停淘汰低小散污“四无”企业1200家以上,拆除违章100万平方,腾出用地空间1000亩,启动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10个以上,企业集聚区(片)20个以上。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村(社)居民区企业清零入园工作。
5.工作要求。对排查建档、整治关停、工作机制、验收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对辖区村(社)居民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摸清企业实际状况,建立“一村(社)一档”、“一企一档”资料台账。深入开展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污小微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无照无证经营整治、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块状行业集聚提升、“个转企”、“小升规”培育等八大专项行动。持续实施每周督导、媒体暗访曝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抄告督办、监管整治“双随机”抽查等机制,确保“清零入园”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按照“三清一拆”的验收标准,逐村验收。
六、工作保障。明确了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氛围营造等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 “飓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按职能分工牵头做好整治工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结合各自职能,营造高压的整治态势,依法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关停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开展村(社)居民区低小散“四无”企业“清零入园”宣传活动,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设立举报平台,加大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暗访曝光及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解读机关:东阳市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毛剑波
联系电话:8665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