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1-13448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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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21-01-12 13:4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意义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局通过前期走访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参照省商务厅促进电商发展指导文件及周边县市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意见,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9号)精神,参照《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18〕14号)及周边县市《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7号)《义乌市关于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8〕48号)《永康市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的通知》《余杭直播政策》等政策意见精神。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主要加大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力度:
1.加快主体招引,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垂直类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销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电商园区等进行补助;
2.支持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在建设和运营上加大扶持,同时对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给予一定奖励;
3.鼓励做大做优,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主体进行奖励;
4.推进跨境应用,鼓励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和应用;
5.鼓励企业通过数字营销、线上展会拓展业务,推广市场;
6.完善服务体系,对获得特定荣誉的电子商务站点、电子商务村(社区)以及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的快递物流企业进行奖励;
7.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对符合条件的直播平台、MCN机构以及采用直播方式销售的企业进行不同层次的奖励;
8.强化金融支持,鼓励直播电商企业积极申报东阳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政府产业基金和天使梦想基金;
9.加强校企合作,鼓励电商服务企业与院校合作办学,引导毕业学生创业就业;
10.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优化营商环境。
五、解读人
东阳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科:钱喜锋,0579-86655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