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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1-000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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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1-04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市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工作,巩固生态廊道建设成果,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绿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33/T1130-2016)等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维护工作范围。东阳市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工作范围为东阳江、南江、白溪江、柽溪江沿岸两侧绿道。根据不同区段及功能差异,划分为城区段、乡村段和公路段三类。

(二)管理维护工作原则。一是分段负责与统筹监管相结合原则。二是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三是公益性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三)管理维护工作内容及标准。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工作内容包括绿化管理、路面维护、日常保洁、配套设施和服务系统维护、行政违法处置等。

(四)管理维护经费。通过两个途径落实解决:一是各镇乡(街道)统筹相关资金,纳入镇乡(街道)年度预算;城区段、公路段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统筹解决。二是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的预算资金,采用“奖励补助”的形式对镇乡(街道)管理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五)管理维护工作职责。一是市生态廊道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二是各镇乡(街道)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资金,结合河长制统筹做好辖区内乡村段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工作;三是各相关职能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工作。

(六)管理维护考核机制。城区段、公路段分别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段由市生态廊道办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市生态廊道绿道管理维护“奖励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同时计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综合考评。

(七)其他。本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生态廊道办

解读人:胡斌

联系电话:0579-893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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