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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1-15910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9-07 14:24
文号: 东政办发〔2021〕41号 文件登记号: GDYD01-2021-0007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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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的政策意见》(东政发〔2021〕16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2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金委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歌画东阳”的发展新定位,有效利用政府“财政+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助力构建四个千亿产业发展格局和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政策引导、考核监督的作用,通过政银担协同发力,推动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

(二)专注科技。科技信贷担保体系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专注科技适度规模经营。

(三)风险共担。通过建立政府部门、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及经营主体多方合作机制,坚持“资金优先、利率优惠、规范操作、风险共担”,为助科技创新首位战略提供新动力。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组织

1.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控担保公司”)具体承担,市财政局、相关银行共同参与。

2.各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市科技局: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性信贷扶持方向和重点;负责做好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提供符合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要求的科技经营主体清单。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风险池资金。

市国控担保公司: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要求的企业清单,以及相关银行上报的《尽职调查报告》,开展尽调、审批等工作;负责与贷款客户签订《委托担保申请书》,办理其他担保相关手续及反担保措施(包括抵质押手续、反担保合同等);负责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函》;负责与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具体合作;创新开发多项专项担保产品。

相关银行: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政策性科技信贷担保要求的经营主体清单,负责项目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负责贷款发放工作。

(二)支持对象

注册在东阳或在东阳有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三)资金用途及额度

每个企业单笔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只能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购买设备和原(辅)材料、流动资金周转等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直接相关活动,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投资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有权提前收回该企业的贷款。

(四)业务合作方式

由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同时允许省内其他县市、金华级、省级等其他政策性担保公司按照政策标准提供担保服务。市科技局担保公司、相关银行签署《东阳市科技信贷合作协议》。

(五)业务规模

原则上按风险池资金规模的20倍放大。

(六)担保费用

年担保费率不超过担保额度的1.5%。根据省有关配套政策,逐步下调担保费率、贷款利率和企业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

(七)风险管理

1.风险共担机制

(1)科技信贷担保贷款出现风险的,合作银行承担20%,省担保集团承担40%,市国控担保公司承担40%。

(2)对追偿所得(不含各方取得的其它补助、再担保补偿等经费),除去合理必要的追偿费用,余下款项也按上述各方承担的实际责任分配。

(3)各银行参与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工作情况纳入财政性存款竞争性存放考核评价范围。

2.风险追偿机制

借款的科技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为融资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若出现违约风险,将科技企业未兑现的财政奖励资金纳入还款来源。

3.风险止损机制

担保公司应根据风险状况建立相应的止损机制,针对科技型企业担保业务,政策性亏损金额超过在保余额5%以上则暂停相关新增担保业务。

四、风险池建设

设立政策性科技信贷风险池,委托市国控担保公司开设专户独立存放,并统一托管、专户专储、封闭运行。风险池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首期风险池资金由原金华银行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转入(具体以清算金额为准),后续视业务规模相应增加。市国控担保公司代偿贷款本息的50%由风险池资金给予风险补偿。风险池当年支出的补偿款,于次年由市财政局一次性补足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服务保障。各部门单位加强统筹,细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保障,定期跟进科技型企业相关融资担保服务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增加相关服务内容,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促进服务工作落细落地。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制度。支持合作银行积极与上级行沟通,针对科技企业特点争取相应的授权额度,简化相关审批流程。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规范、高效的评审体系,完善前期尽调、期间监督、到期追偿与处置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和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六、附则

1.本办法施行前已出台的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东阳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8〕210号)执行。

2.本办法自2021年10月7日起施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47号)同时废止。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东政办发〔2021〕4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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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