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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1-1591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9-07 14:3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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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7 14:35     

一、制定背景(政策制订的背景、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金委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歌画东阳”的发展新定位,助力构建四个千亿产业发展格局和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

针对我市科技企业存在融资难、资本缺的难题,需有效利用政府“财政+金融”的各项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促进我市科技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结合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2019年度审计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问题中提出的“已建立贷款补偿机制并设立科技贷款风险池基金的16个市县中,由于贷款条件较严苛等原因,东阳市等3个市县风险池贷款额度利用率不足20%,绍兴市柯桥区等3个市县风险池资金完全闲置。”“东阳市由于科技贷政策优惠力度不大,每家企业每年贷款不得超过200万元且贴息少,企业融资成本高,科技贷使用率较低。2018年东阳市仅3家企业取得科技贷融资共计560万元,占总规模的14%;2019年东阳市仅7家企业取得科技贷融资共计730万元,占总规模18.25%。”问题,开展政策修订工作,制定了《东阳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的实施意见》。为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二、主要内容(特别是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容要重点、详细解读)

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控担保公司”)具体承担,市财政局、相关银行共同参与。

(一)支持对象

在东阳市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二)资金用途及额度

每个企业单笔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只能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购买设备和原(辅)材料、流动资金周转等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直接相关活动,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投资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有权提前收回该企业的贷款。

(三)业务合作方式

由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市科技局与市国控担保公司、相关银行签署《东阳市科技信贷合作协议》。市国控担保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国有独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主营融资性担保服务,市国控担保公司结合我市行业经济特点,创新开发多项专项担保产品。

(四)业务规模

原则上按风险池资金规模的20倍放大。

(五)担保费用

年担保费率不超过担保额度的1.5%。

根据省有关配套政策,逐步下调担保费率、贷款利率和企业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

(六)风险管理

1.风险共担机制

(1)科技信贷担保贷款出现风险的,合作银行承担20%,省担保集团承担40%,市国控担保公司承担40%。

(2)对追偿所得(不含各方取得的其它补助、再担保补偿等经费),除去合理必要的追偿费用,余下款项也按上述各方承担的实际责任分配。

(3)各银行参与科技型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工作情况纳入财政性存款竞争性存放考核评价范围。

2.风险追偿机制

要求借款的科技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为融资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若出现违约风险,将所在科技企业未兑现的财政奖励资金纳入还款来源。

3.风险止损机制

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应根据风险状况建立相应的止损机制,针对科技型企业担保业务,政策性亏损金额超过在保余额5%以上则暂停相关新增担保业务。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原则上起草部门为解读机关,起草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解读人)

解读机关:东阳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潘青华

联系电话:8665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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