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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2-18492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2-29 16:36: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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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草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2-29 16:36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指导意见》(建城发〔2018〕25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切实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序建设和稳定运行。市水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参照《金华市区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金市建综〔2015〕338号),制定了《东阳市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东阳市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细则》共1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第1-4条。明确了制定细则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资金性质和管理原则,相关单位责任等。

(二)第5-10条。“明确了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缴纳义务人和监管单位的责任义务等。

(三)第11、12条。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第13、14条。明确了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征收不适用本细则;本细则的生效时间。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水务局

解读人:马瑜靖

联系电话:8609010266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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