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040N/2022-154028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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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01 13:58 |
文号: | 东经信〔2022〕5号 | 文件登记号: | GDYD03-2022-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细化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操作程序和方法,现将《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东阳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东阳市经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印发
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89号)精神,参照《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实施办法(2020年本)>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0〕24号)中附件3.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的相关规定,为细化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操作程序和方法,明确项目中介审核单位针对企业发票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审计依据及内容
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以有资质项目中介审核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2.项目中介审核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反映被审计企业和项目实施前后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前后的产值(销售收入)、产量、利润、纳税,产生的节能、节水、节煤、减少污染排放、新增就业人数,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建账)、项目备案(核准)文号及内容、所属行业、项目建设等情况。
3.项目审核需票据、实物、账目一致,列入的发票加盖项目中介审核单位印章。
二、设备投资计算要求
1.设备投资(含新建)项目设备发票计算起止时间:奖励当年上一年度7月1日之前备案的项目,从奖励当年上一年度7月1日开始计算,到奖励当年的12月31日止;奖励当年上一年度7月1日-12月31日备案的项目,从备案之日开始计算,到奖励当年的12月31日止;奖励当年备案的项目,从奖励当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到奖励当年的12月31日。(奖励当年是指届时下发的奖补资金申报文件标题中标明的年份)
2.设备投资项目以设备单价在2000元以上(单价低于2000元的配件,最终组成了单价高于2000元的自制生产设备可以列入奖励范围)且列入“固定资产”科目(列入“在建工程”科目的设备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的可列入补助范围进行奖励)为依据。
3.自制设备以主要配件增值税发票为计算依据,涉及到砼结构部分装置不列入。
4.设备投资项目中货车、搬运车(智能AGV小车除外)、电梯(货梯除外)、电脑(设备配套除外)、隔热墙、槽钢、办公及后勤设备(车间用的空调、风扇等除外)、软件(嵌入式软件除外)、设计检测、装饰材料及安装费、二手设备等不列入项目设备计算。
5.涉及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报关单及关税发票,并单独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三、土建投资计算要求
1.土建投资项目发票计算时间:以项目立项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最早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到奖励当年12月31日止(项目可分年度申请奖励)。
2.土建投资项目中的自建工程,以土建材料费、土建人工费及相关正式发票为计算依据;外包工程以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发票为计算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工业企业设备、土建投入项目金额以增值税发票中载明的金额为准(不含税价),并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二)市财政、经信部门每年对项目中介审核单位的审核项目抽取10%左右对其审核结果进行抽查考核,对于有如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在3年内不再委托参与项目审核:
1.审核人员向被审核企业索、拿、卡、要的;
2.超越审核范围(如:不应列入而列入、应列入而不列入等情况)的;
3.单个项目审核核定的金额与抽查核查结果金额出现10万元及以上差额的;
4.一个项目中介审核单位一年内出具审核结果中合计发现5处及以上差错的;
5.违背约定、自行额外收费的;
6.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审计报告的。
(三)在审核过程中,如无法确认能否列入项目奖补范围的,可单独列出,报市技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后确定;
(四)本细则自2022年3月30日起施行。
- 政策解读 ● 《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政策解读
- 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 ● 关于《东阳市工业企业设备、土建投入审核的操作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