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040N/2022-154037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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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01 14:3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01
14:37
一、制定背景
为细化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操作程序和方法,明确项目中介审核单位针对企业发票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89号)精神,参照《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实施办法(2020年本)>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0〕24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操作程序和方法进行整理,总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审计依据及内容,确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依据为有资质项目中介审核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反映被审计企业和项目实施前后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项目审核过程中需票据、实物、账目一致。
第二部分设备投资计算要求,明确设备投资项目的发票计算时间以及发票计算依据,列出了部分不计算投资额的设备清单,进口设备需要提供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报关单及关税发票,并单独计算。
第三部分土建投资计算要求,明确土建投资项目的发票计算时间以及发票计算依据。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明确项目投入金额以增值税发票表明金额为准,针对项目中介审核单位可能存在的渎职行为明确处罚方式。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经信局、财政局
解读人:经信局:俞栩冲,联系电话:8665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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