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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2-16383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5-02 16:0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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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0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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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实现东阳市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短板拉长有新突破,规上工业总产值超1200亿元”的奋斗目标,精准有效实施工业政策激励,为建设现代化强市名城、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工业力量。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实际,制定《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从“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企业梯队培育、绿色平台、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

一、加速数字经济发展。

1.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1)推动两化融合纵深发展。对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实际软性投入25万元(含)以上的两化融合项目,分别按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费实际投入的30%、15%予以补助;列入金华市级重点项目的,在此基础上再提高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优化软件投入导向。)

新增内容:对首次获得《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达到AAA级(流程级)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2)推动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新增政策:推行“N+S”轻量级数字化改造(“N”是经同一行业的工业企业公选的、都迫切需要的、能解决主要共性问题的必选数字化应用场景;“S”部分是根据企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个性化需求),分批遴选试点项目,采取奖补退坡机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N”部分分别按数字化改造费用的80%、60%、40%给予补助;“S”部分和后续推广企业的软性投入按两化融合项目标准给予补助。

(3)持续深化企业上云。(优化政策,对奖励标准进行修改)

2.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延续去年政策。

3.优化数字经济生态

(1)加强数字设施建设。新增政策:加强对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持续迭代完善数字经济系统。对列入省级数字经济系统产业大脑、多跨应用场景试点的建设单位(企业)、采用产业大脑部署特色应用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奖励。

(2)强化试点示范引领。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各类示范试点,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省级数字工厂(培育)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3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奖励20万元、12万元。(增加数字工厂试点奖励。)

二、持续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4.鼓励技术改造带动智能化转型。优化政策对奖励标准进行修改。

5.招引专业服务公司夯实智造基础。延续去年政策

6.培植本地服务公司强化智造保障。在去年政策奖励的基础上提高奖励的比例。

7.鼓励技术创新驱动竞争力提升。对创建国家、省级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奖励额度);对创建国家、省级、金华市级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奖励额度);获得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首台(套)产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20万元、60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奖励额度);购买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装备产品保险的,购买方实际支出保费与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助资金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新增政策);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的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奖励(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奖励额度);通过验收的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分别奖励 60 万元、20万元。通过验收的金华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奖励10万元(新增政策);当年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验收且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的每1个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的每2个、国内先进的每3个(国内领先可以降格计算)给予10万元奖励(延续去年政策)。

三、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企业矩阵

8.鼓励领军企业拔尖提档。新增政策:(1)全面保障“亿元企业”企业发展。强化土地供给、优化用能指标配置、提供融资优惠政策,优先满足年产值亿元企业发展需求,在办理涉企事项、子女就学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对年度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并对达到标准年度及第二年,两年内实施的技改项目,补贴力度在原有标准上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20%)。建立市主要领导联系年产值亿元企业制度,每季邀请年产值亿元企业负责人参加茶话会,成立市亿元企业家招商顾问团队,邀请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家参与市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活动和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遴选

(2)单户企业销售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且综合贡献额当年保持正增长的,企业增加值及利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额以前两个年度平均数为基数,增长幅度在8%-12%(含)的,给予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15%奖励;增长幅度在12%-20%(含)的,给予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25%奖励;增长幅度在20%-30%(含)的,给予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50%奖励;增长幅度在30%以上的,给予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75%奖励。

9.鼓励骨干企业创先争优。新增政策: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专精特新企业、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进行奖励。

10.培育百鹰企业加速成长。延续去年政策。

11.鼓励中小企业“小升规”。在去年政策的基础上修改奖励方式,把与企业综合贡献额挂钩改为直接奖励。

12.加快建立绿色制造体系。新增政策:首次列入金华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单位,奖励10万元;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验收的单位,每家奖励10万元(提高奖励额度)。首次评定为省节水标杆单位、省级节水型企业、金华市节水型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提高奖励额度)。

13.推进小微企业园上档升级。对首次获评国家小微创业创新园(基地)的,奖励200万元;对首次获评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提高奖励额度);新增政策:对评定为省级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的,奖励30万元。

五、着力夯实产业发展要素基础

14.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延续去年政策。

15.深入推进重点产业人才培育。延续去年政策。

16.有效保障工业用地需求。删除允许技改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内容。

17.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延续去年政策

本政策措施中“地方综合贡献额”指企业的增加值、利润、人才贡献、科技创新投入、就业贡献所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额。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包锴

联系电话:8665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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