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MB1938391Q/2023-164196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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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1 08:5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推进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关于推进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弘扬优秀地方传统文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文件精神,探索婺剧在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社会中的作用,更好的传承婺剧艺术,推动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以下简称“传承中心”)加快发展。
二、主要制定依据
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促进婺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规定。
三、主要内容
1.明确各方关系。整合婺剧艺术传承中心现有的机构、人员、资产。东阳剧院作为传承中心办公和运营管理场所,传承中心承担婺剧公益演出、文艺精品创作、周末惠民剧场运作、公益电影放映等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复排《铁灵关》等经典古剧目,重新打造《樊梨花与薛丁山》等经典剧目,争取《英王徐策》申报省级以上优秀传统保留剧目。每三年推出一部原创婺剧精品剧目,争取奖项。每年改编、移植或新创常演剧目1个。
3.培育优秀人才。定期招收培养一批新演员,重点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定期选拔紧缺青年人才与名家。
4.将婺剧推向市场。采多种措施,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走亲”“文化交流”活动;全面提升“周末惠民剧场”演出质量。鼓励和支持打造衍生产品。
5.深化制度改革。统一管理,定岗定责,实行绩效考核,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多劳多得,优质多酬”的工作机制。
6.开展婺剧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婺剧选修课;创编一批适合学生剧目;大力开展“婺剧进企业”;做大“婺剧+媒体”。
四、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婺剧的传承发展。
2.落实资金保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婺剧传承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待遇。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形成多方合力,助推婺剧传承可持续发展。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韩碧玥
联系电话:0579-8665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