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MB1938391Q/2023-164196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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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1 08:5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推进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关于推进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弘扬优秀地方传统文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文件精神,探索婺剧在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社会中的作用,更好的传承婺剧艺术,推动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以下简称“传承中心”)加快发展。
二、主要制定依据
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促进婺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规定。
三、主要内容
1.理顺权属职责关系。整合传承中心现有的机构、人员、资产;明确东阳剧院作为传承中心办公和运营管理场所;明确传承中心主要承担的职能工作。
2.加强婺剧精品创作。复排一批经典古剧目,重新打造一批经典剧目;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
3.培养优秀婺剧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师帮扶计划;设立创作、演出、中高级职称人才补助等绩效工资项目。
4.培育婺剧演出市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奖励补助等措施,培育婺剧演出市场;创新演出方式,提升演出质量;鼓励和支持传承中心利用场团合一的优势开拓演艺服务市场。
5.深化单位内部改革。探索机制体制创新,整合人员管理,优化岗位设置;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胆引入市场运作模式。
6.开展婺剧普及教育。做大做强婺剧文化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婺剧选修课;创编一批适合中小学生学习和展演的剧目;将“婺剧进企业”作为企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做大“婺剧+媒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婺剧传承发展工作协调机制。
2.加大财政保障。制定《东阳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财政保障方案》切实提高婺剧艺术人才工资福利待遇。
3.营造良好氛围。引入社会力量、资本助推婺剧传承发展。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韩碧玥
联系电话:0579-8665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