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83576523314H/2023-1673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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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15:0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东阳市供销社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安委会、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统筹抓好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行动,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23〕2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二、适用对象
东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各企业、各承租部门。
三、主要内容
突出消防安全、住房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水利、农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关注违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失等可能导致人员大规模伤亡的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系统开展排查整治。
通过专项行动,一是全面识别、动态把握重大事故隐患底线,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员工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显著提高;三是推动系统社有企业积极对照“三个必须”要求,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四是进一步增强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五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四、政策举措
通过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升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安全培训、发挥宣传优势、严格问责问效、强化基础保障,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压实领导责任。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标准体系三个方面保障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25日至12月6日,总体分动员部署阶段、企业自查自纠提升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有序推进。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解读人:张年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79-8932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