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83576523314H/2023-2086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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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 | 公开日期: | 2024-01-05 16:40 |
文号: | -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社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大火巨灾”,全面遏制“小火亡人”,根据《东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消安委办〔2023〕46号)有关要求,并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详见《工作任务清单》附件1),各单位按照清单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每个月的工作阶段性小结以及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每月20日下班前报市总社监察审计科。
附件:1.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2.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统计汇总表(行业部门)
东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目录 | 工作任务 | 时限要求 | 备注 | |
一、重点行业大检查 | 1.组织一轮行业大检查 | 对各单位所承租的部门涉及重点行业(教育机构、商市场、文化和旅游场所、医疗和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的,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会议,部署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 12月20日前 | |
二、重点隐患大督改 | 2.突出防控重点 | 工业企业领域重点督改违规动火作业、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规储存使用危化品等风险隐患;“两房一店”重点督改未落实防火墙硬隔离、“三合一”、违规设置防盗窗或广告牌等障碍物影响疏散逃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安全使用燃气等风险隐患;高层建筑重点督改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管道井封堵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有人员居住老旧民房重点督改电气线路未改造,卧室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不安全使用燃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 专项行动期间(其中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在12月31日前完成) | |
3.加大排查力度 |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全面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 | 专项行动期间 | ||
4.摸清“两堂一舍”底数 | 各单位对所承租部门的食堂、宿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洗浴、足浴、汗蒸、桑拿等封闭室内休闲场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等特殊敏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排摸,掌握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5.开展分类整治。 | 2023年12月底前,各单位分类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三合一”,违规用火用电,洗浴场所违规使用电加热设备,电瓶车违规充停,消防设施瘫痪,保温和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生命通道”不畅通,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依法严格查处,确保闭环管控。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三、应急处置大演练 | 6.组织专业力量冬季练兵。 | 2023年12月底前,各单位对组织或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技能比武。2024年2月底前,结合各单位实际,明确消防队建设和提档升级计划。 | 专项行动期间 | |
7.组织社会单位消防演练。 | 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围绕“示警、报警、灭火、疏散、逃生”5个重点环节开展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演练,有条件的要设置真火真烟的模拟环境,最大限度提高演练效果。 | 专项行动期间 | ||
8.常态化体制机制建设。 | 常态化执行第41次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的《加强消防工作十项措施》和市消安委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文件。 | 长期保持 |
附件2
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统计汇总表(行业部门)
单位部门: 上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典型事故问题大自查 | 单位类型 | 检查单位(家) | 督改隐患(处) | 集中约谈(家) | 消防培训 (人) | ||||
规上企业 | |||||||||
封闭室内 休闲场所 | |||||||||
特殊敏感 人密场所 | |||||||||
应急处置大演练 | 开展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演练( )场次;培训演练( )人次。 |
东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社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